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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大力度助企紓困 推動經濟穩定健康運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發布者:無錫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 發布時間:2022-4-27 22:22:48 點擊次數:896 關閉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關于加大力度助企紓困推動經濟穩定健康運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大力度助企紓困
推動經濟穩定健康運行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提振信心穩定預期,著力穩定經濟運行,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27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產業〔2022〕273號)、《省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著力穩定經濟增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發〔2022〕1號)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1.市相關部門統籌現有專項資金,對生產經營暫時面臨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勞動力密集、社會效益高的民生領域服務型中小微企業給予專項資金支持。鼓勵各市(縣)、區設立或統籌安排中小微企業紓困資金,加大對制造業領域中小微企業的紓困幫扶。(責任部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無錫經開區管委會。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市﹝縣﹞、區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2.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將2021年四季度實施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延續實施6個月;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充電設施獎補、車船稅減免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3.繼續實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政策。擴大地方“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加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力度。小微企業留抵退稅6個月直達。(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4.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免征城市公交場站等運營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承擔商品儲備政策性業務的企業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零售、倉儲等行業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2022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行業納稅人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5.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經批準可繼續緩繳養老、失業和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對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統籌地區,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企業信用和職工個人權益記錄。根據國家部署,繼續實施國家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中小微企業,可按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6.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對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統籌地區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繼續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和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7.繼續實施職工醫保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繼續階段性降至7%,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階段性降至0.6%。(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財政局) 8.加快資金執行進度,加強省級以上各類專項資金的對上爭取和使用,力爭2022年上半年涉企資金項目分配達70%以上。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把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以內。(責任部門:市各惠企主管部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9.綜合運用履約保證金保險、小微企業報價10%扣除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實行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操作,全面取消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完善預付款制度,縮短政府采購合同簽訂時間。推動“政采貸”擴面增量,全面開展“政采貸”線上融資,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提供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融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0.引導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讓利,推動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穩中有降,推動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在低水平上保持穩定。加強對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考核評價,引導金融資源向制造業企業傾斜,推動制造業中長期貸款繼續保持較快增長。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市級以上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供純信用貸款,對其中符合信;鹨幎l件的貸款損失,實行風險共擔機制。支持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責任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保監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11.做好兩項直達實體經濟貨幣政策工具轉換接續工作,將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支持工具轉換為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將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并入支農支小再貸款管理,原信用貸款支持工具限額滾動使用。對普惠型小微貸款投放較好的金融機構,按貸款余額增量的1%給予資金獎勵。(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12.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推動金融機構加快信貸投放進度,引導信貸資源向促進實體企業加快低碳轉型發展等方面傾斜,支持碳減排重大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保監分局、市發展改革委) 13.發揮市中小微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作用,繼續執行疫情防控期間下調信;痦椣沦J款利率政策,優先支持商貿服務業企業通過信;鹪鲂。鼓勵引導各金融機構結合線下零售、住宿餐飲等行業企業特點,在交易真實、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和創新應收賬款、訂單、倉單、存貨質押等融資,切實緩解商貿服務業融資困難。(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保監分局) 14.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接續,對正常經營的小微企業到期貸款,符合續貸條件的,繼續給予支持。完善無還本續貸和應急轉貸機制,支持銀行機構向中小微企業發放循環授信、隨借隨還的貸款。鼓勵銀行保險機構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主動為因疫情原因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小微企業減免服務收費。(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保監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加大清費減負力度 15.對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微企業,繼續全額返還工會經費。(責任單位:市總工會) 16.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國有企業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各項應付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機關、事業單位向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給付款項,最長不得超過60日。嚴禁以不簽合同、在合同中不約定具體付款時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規避及時支付義務的行為。鼓勵民營企業重合同、守信用,引導大型企業做好表率,嚴格履行合同,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共同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17.持續排查處理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拒絕或延遲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等行為,對已過建設期仍未驗收的工程項目加快驗收,對達到單項竣工、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項目要及時竣工驗收、交付使用。(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18.推進涉企收費治理,強化對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交通物流、水電氣暖、商業銀行等機構收費行為的監管執法,督促價費優惠政策落到實處,促進市場主體降本增效。(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四、支持產業轉型升級 19.對工業企業“智改數轉”項目給予貸款貼息和有效投入獎補。開展中小企業“智改數轉”免費診斷服務,為中小企業“智改數轉”相關人員提供免費培訓。開展智能制造標桿打造行動,加快重點工業互聯網平臺、智能工廠、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等標桿建設,對獲得國家、省級智能制造標桿的企業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20.開展優勢企業梯度培育,對入選我市雛鷹企業、瞪羚企業和準獨角獸企業,優先通過政府引導的股權投資基金和天使投資基金給予支持;促進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限額以上)企業,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限額以上)的企業給予獎勵。加大專精特新企業培育支持力度,制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辦實事清單,推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北交所等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五、支持服務行業恢復發展 21.在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強分區分級精細化管理,促進餐飲業恢復發展。低風險地區原則上不得限制餐飲堂食;中風險地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暫停大廳堂食的,大力推廣自提、外賣、無接觸配送方式。鼓勵各地幫助餐飲業市場主體購買停業險。支持餐飲企業新建或改造中央廚房。支持餐飲商戶有效延長營業時間,完善夜間交通線路,經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評估后,放開夜間非高峰期占道停車,打造具有“煙火氣”的消費氛圍。對餐飲、零售等服務業企業中納入“應檢盡檢”范圍的人群免費開展核酸檢測。(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 22.提前開展年度市級服務業提質增效專項項目申報評審,及早下達3000萬元項目資金。鼓勵酒店、景區、民宿、旅行社、文娛企業等開展各種促銷活動,順延公園年票有效使用期限。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商貿服務等行業,企業2022年申報扶持資金項目,暫不考慮地方經濟貢獻,適當調整部分業績項目申報門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文廣旅游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文旅集團、市交通集團) 23.鼓勵文化和旅游部門與工會加強合作,將符合條件的民宿、鄉村產業集聚區、特色(風情)小鎮、紅色旅游景區等納入療休養活動范圍,開發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線和產品。機關事業單位在工會經費支出定額范圍內舉辦的工會活動,經批準的會展活動明細項目中的方案制定、組織協調等內容,可按程序委托旅行社承辦。(責任單位:市文廣旅游局、市總工會、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24.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企業(全資、控股及實際控制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屋的,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對因疫情防控強制性要求或臨時限制措施而關閉1個月以上的城市綜合體、商業街區、交易市場、旅游景區、貨運客運場站等服務業載體,以及承租非國有資產作為經營場所的酒店,鼓勵各地區適當給予補助。鼓勵各金融機構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給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游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 25.組織舉辦“太湖購物節”系列主題購物節,發動線下商戶、線上平臺深度參與,推出各層級千場促消費活動,對納入“太湖購物節”重點消費促進活動的,統籌商務發展資金給予支持。通過鼓勵商家、平臺、企業發放消費券,免費開放場館設施等方式,引導消費需求釋放,擴大商貿、餐飲企業銷售。支持數字流通配送和商圈智能零售等數字消費場景應用,對連鎖零售、直供配送、生鮮電商等企業發展線上線下融合、新增網點建設投入和重點商圈商街開展智能購物場景建設等數字消費創新,統籌商務發展資金給予支持。支持重點商貿企業優化提升購物環境、打造精品消費場景,鼓勵各地區給予適當補助。支持各地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鼓勵地方開展綠色智能家電下鄉,通過企業讓利、降低首付比例等方式,促進農村居民消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大數據管理局) 26.推動文旅產業復蘇。對因疫情防控強制性要求或臨時限制措施而關閉的演出場所、影院、書店,鼓勵各地區給予適當支持。對因2022年疫情防控強制性要求或臨時限制措施而關閉的網吧,減免關停期間的上網費。對因疫情防控客流受到影響的星級酒店,鼓勵各地區按其2021年度用于酒店更新、改造、維護方面的投資額給予適當補助。對旅游景區、星級飯店、旅行社等旅游企業2021年在各類媒體投放的無錫旅游產品、線路廣告,以及開展的各類旅游營銷活動,鼓勵各地區給予適當支持。(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游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 27.對每月通行次數在30(含)次以上的ETC公路客運班線客車,給予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延續實施“運政蘇通卡”貨運車輛通行費八五折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28.完善城市配送體系,建立“6+1+200”三級配送網絡,引導企業實施夜間配合和共同配送,提升城市貨物配送的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郵政管理局) 29.支持客運樞紐向城市綜合體轉型,統籌樞紐地上地下空間復合利用,打造城市綜合體。在保證交通基本服務功能的前提下,適度拓展車輛租賃、旅游集散、郵政快遞、商務會展、貿易金融、文化休閑、購物餐飲等功能,促進交通與關聯消費產業集聚發展。(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游局、市交通集團、市地鐵集團) 30.加大以保險、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的推進力度。在充分尊重企業自主選擇權的前提下,推動建筑等領域的保證金保函全覆蓋。創新旅行社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繳納方式,探索開展保險代替現金或銀行保函繳納保證金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廣旅游局、無錫銀保監分局) 六、支持外貿企業開拓市場 31.支持外貿企業應用數字化手段和互聯網工具保訂單、拓渠道,引導外貿企業加快建立線上線下融合、境內境外聯動的營銷體系,對通過數字化方式開展海外精準營銷、提升外貿業務水平的,統籌商務發展資金予以支持。上半年組織舉辦5場無錫專場線上對接會。加強政匯銀聯動協作,切實降低企業外匯套保成本,引導中小微外貿企業運用匯率避險工具,提升應對匯率風險的能力。(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 32.安排市級商務發展資金用于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扶持,繼續優化市級中小外貿企業平臺統保政策,鼓勵支持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加大對外貿企業承保力度。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優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賠條件,加大對中小微外貿企業、出運前訂單被取消風險、國內貿易風險等的保障力度。對資金周轉確有困難的企業,實行保費分期繳納的便利措施。(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無錫銀保監分局、中信保無錫辦事處) 33.建立出口信用保險綠色通道,對受俄烏局勢影響出現收匯損失的企業加快受理、定損、理賠效率,做到應賠盡賠、能賠快賠;對核定損失的企業,其保費補貼比例適當上浮。對因俄烏局勢造成賬期拉長、回款遲滯的出口企業,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貸款展期、延期和無本續貸業務,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做到應延盡延,不得隨意抽貸、斷貸、壓貸;對相關企業使用無錫市中小企業應急轉貸資金的,按規定下調資金使用費率。(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無錫銀保監分局、中信保無錫辦事處) 34.依托市開放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RCEP服務體系,對涉及全市對接RCEP全局性、長遠性重大事項開展研究決策,持續跟蹤與研究,合力推動RCEP落地見效。廣泛開展RCEP優惠政策宣傳輔導,為企業及時提供簽發RCEP等自貿協定項下優惠原產地證書、貨物暫準進口通關(ATA)單證冊、國際商事證明書和代辦領事認證等服務。鼓勵我市企業充分利用RCEP成員國間原產地規則、關稅減讓政策,積極參與RCEP成員國區域內中間品交換與流動,加大紡織原材料、汽車零部件、電子元器件等中間產品以及光伏設備、電動車摩托車、機械裝備、機電產品等終端產品出口。(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貿促會、無錫海關) 35.對完成技術改造的加工貿易企業,市級相關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技改項目予以扶持。鼓勵金融機構為加工貿易企業提供無抵押優惠利率貸款,對內銷加工貿易貨物的企業,暫免征收內銷緩稅利息。幫助企業出口轉內銷,引導外貿企業與大型電商平臺合作,拓展國內市場銷售渠道。(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人民銀行無錫市中心支行、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無錫海關) 36.鞏固洲際空中貨運航線,研究借助中歐班列,加快調整優化運輸結構,構建高質量物流網絡。(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機場集團) 七、緩解價格上漲壓力 37.強化對鋼鐵、有色金屬、化工等大宗商品價格走勢及對下游產品價格影響的監測預警,加大市場監管力度,依法查處相互串通、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做好反壟斷相關工作,切實維護市場秩序。推動重點行業產業鏈上下游開展配套對接交流,幫助中小企業拓展市場和銷售渠道,確保產業鏈和供應鏈穩定。(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38.推動國聯期貨深化市場主體風險管理服務,擴大基差貿易、倉單服務、合作套保、保險+期貨等模式覆蓋面,提供個性化風險管理服務,研究探索支持企業運用期貨套期保值工具應對原材料價格大幅波動風險。(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八、加強生產要素保障 39.發揮好重點產業鏈(集群)市領導掛鉤聯系制度和專班機制,切實解決制約產業鏈發展的堵點難點問題。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對產業鏈重點骨干企業生產急需物資的運輸需求給予保障。支持蘇南碩放國際機場在機場控制區內建設冷鏈危險品暫存區,確保我市企業冷鏈生產資料供應鏈安全穩定。鼓勵各省級以上開發區設立中小微企業進口貨物集中消殺倉,保障中小微企業產業鏈、供應鏈穩定。(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無錫海關、市機場集團) 40.在優先保障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用電前提下,做好符合能耗強度要求的工業企業等電力用戶合理用電保障?茖W實施有序用電,合理安排錯峰用電,保障產業鏈龍頭企業及上下游關鍵環節中小企業用電需求,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網無錫供電公司) 41.對于列入2022年省級和市級的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用地應保盡保。允許重大項目用地報批容缺審查,推進集中連片論證、分期分塊出讓。優化工業用地供應政策體系,支持混合產業用地供給,結合產業區塊保護線劃定范圍,優先在太湖灣科創帶、梁溪科技城、宛山湖生態科技城等重點區域實行新型產業用地政策,保障多元化的用地需求。(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42.全面落實原料用能抵扣政策,對原料用煤、用油、用氣不納入能耗“雙控”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考核。按照國家、省相關要求對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標完成進度問題限制企業正常用能,積極推動高質量重大產業項目列入國家能耗單列范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43.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分級管理,完善豁免企業清單動態調整機制,落實好豁免政策,精準實施企業生產調控措施,保障環保先進企業重污染天氣期間不停產、少限產。(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九、優化提升服務保障 44.在不改變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前提下,對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高標準廠房,可以根據企業申請分幢辦理不動產權證書。(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45.放寬“住改商”政策,簡化辦理流程。根據城市規劃和管理需要,制定禁設區域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目錄以外不得限制經營。對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身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的個體經營者,予以豁免登記。(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 46.推行電水氣暖業務聯合辦理,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電水氣暖等營業窗口和政務服務平臺提供申請服務,由公共設施聯合服務機構一次性完成電水氣暖現場勘查、驗收、開通等服務。(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市政集團、國網無錫供電公司) 47.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推行市場主體“免罰”“輕罰”事項措施;推出不予行政強制措施清單1.0,提出免于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范圍和條件,采用行政指導的方式加強教育引導。對各類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謹慎采取停產整頓等措施,對首次發生、違法行為輕微,無主觀故意、發現后及時整改、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應急局) 48.加強中小微企業普惠性法律服務,組建法律服務團,匯聚律師、公證、人民調解、仲裁等法律服務資源,免費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咨詢、調解等法律服務,指導個體工商戶化解合同履約、勞動用工等方面法律糾紛。(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49.實行惠企政策“一網兌現”,放大“惠企通”平臺綜合作用。發布惠企政策兌現清單,推進“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對現行有效惠企政策兌現流程優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直接享受政策;對確需企業申請兌現的政策,合理設置并公開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手續,力爭實現一次申報、全程網辦、快速兌現。(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各惠企主管部門) 50.壓緊壓實地方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持續深化提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重點行業領域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責任單位:市應急局) 以上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底。同一支持事項,如果國家、省出臺最新政策或要求,原則上按照“取高不重復”原則執行!芭l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四大行業的企業,獲得本政策支持的項目,不計入年度現代產業資金“限項限額”范圍。各地區、各部門要各司其職,抓緊制定有利于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助企紓困實施細則,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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