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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課堂
知識產權篇——“錢柜”和“錢貴”的商標侵權之爭 |
發布者:無錫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 發布時間:2017-11-16 10:07:05 點擊次數:5767 關閉 |
——錢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訴無錫錢龍音樂娛樂有限公司等商標侵權糾紛
裁判要點 “錢柜”和“錢貴”一字之差,卻構成商標侵權。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商標侵權人不但需要停止侵害,還需要承擔高額的賠償責任。
審理法院及時間 江蘇省無錫市人民法院,2014年12月。
基本案情 原告錢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柜公司,臺灣企業)訴稱:其依法享有“錢柜”系列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包括 “銭櫃CASH BOX”、 “銭櫃PARTYWORLD”、 “錢柜PARTYWORLD”、 “錢柜”等注冊商標。錢柜公司為業內最早KTV企業,“錢柜”系列注冊商標在行業內、消費者中具有極高的知名度。被告在其經營過程中大量侵權使用與“錢柜”系列注冊商標近似的標識。在無錫市繁華地段懸掛巨型廣告牌,公然使用與“錢柜”注冊商標讀音一致的近似標識“錢貴”,侵權性質極為惡劣,客觀上造成相關公眾混淆和誤認,已嚴重侵犯了錢柜公司的商標專用權,給其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故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權;二、在微信、新浪微博、《揚子晚報》和無錫電視臺上發布侵權聲明,刪除各網站宣傳信息,消除影響;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出的合理開支共計50萬元;四、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無錫錢龍音樂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錢龍公司)辯稱:1、錢龍公司使用“錢貴”標識,與“錢柜”商標具有顯著區別,不存在沖突,不構成對原告“錢柜”系列商標的侵權;2、“錢貴”源自無錫錢貴餐飲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錢貴)的字號,無錫錢貴允許錢龍公司使用“錢貴”進行宣傳,“錢貴”在無錫地區具有較高的市場知名度和美譽度,且無錫錢貴依法注冊了“QiANGui”商標,并委托代理公司就“無錫錢貴,健康歡唱,首選錢貴”、“要唱歌到錢貴”申請版權及“QiANGui”商標申請市知名商標;3、原告的商標只是注冊商標,而不是馳名商標,因此不能享受商標法及實施條例規定的特別保護。綜上,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裁判結果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于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錢龍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全面停止使用“錢貴”、“QIANGUI”等涉嫌侵權標識,包括但不限于招牌、經營場所內及附近宣傳廣告、公司網站、附屬設施(包廂設施及設備)、微信微博、網上團購等由錢龍公司控制下的商標使用行為。 (錢貴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8日更名為無錫市星音悅餐飲娛樂有限公司) 二、錢龍公司自愿賠償錢柜公司賠償款59萬元; 三、錢龍公司到期未完全履行上述第一、二條義務,錢龍公司需另行承擔違約金50萬元,浦振偉個人對上述義務以及違約金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四、錢柜公司承諾收到上述款項后,不再追究錢龍公司2014年12月31日前的侵權行為。 五、本案受理費8800元,減半收取4400元,由錢龍公司負擔。
案例注解及風險提示 原告臺灣錢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是最早在大陸開辦KTV的企業,“錢柜”系列注冊商標在行業內、消費者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就是被告錢龍公司同樣在KTV中使用“錢貴”標識,是否屬于商標侵權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行為人銷售明知或應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商標專用權被侵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錢柜”和“錢貴”在字形上存在不同,那么為什么最后還是停止使用“錢貴”,并做了高額賠償呢?判斷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應當從商標標識是否相同或近似,使用的商品是否屬于相同或類似商品,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惡意等因素綜合判斷。本案中,第一,“錢柜”和“錢貴”同樣使用在KTV經營服務中,錢柜公司和錢龍公司屬于在相同的商品使用,具有同業競爭關系;第二,“錢柜”和“錢貴”雖然字形上存在不同,但是讀音完全相同,使用方式也相同,兩者構成近似;第三,錢柜公司的“錢柜”系列商標注冊在先,且經過長期使用已經在行業內具備了很高的知名度,而錢龍公司使用“錢貴”晚于錢柜”系列商標注冊時間,兩者發生權利沖突時應當遵循保護在先權利的原則,錢龍公司作為同業經營者,有理由相信其對“錢柜”系列商標的知名度是知曉的,但是卻仍然使用與之近似的“錢貴”,主觀上具有明顯的“搭便車”、“傍名牌”的故意,客觀上也足以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或誤認。應當屬于商標侵權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構成商標侵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數額可以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梢钥吹饺嗣穹ㄔ簩τ谏虡饲謾嗟膽吞庍是很嚴厲的。本案中雖然錢柜公司和錢龍公司進行了和解,但是后者不但需要在招牌、經營場所內及附近宣傳廣告、公司網站、附屬設施(包廂設施及設備)、微信微博、網上團購等停止使用“錢貴”,還更改了公司名稱,并且支付了賠償款59萬元?梢哉f承擔了較為嚴重的侵權責任。 本案糾紛也充分提醒廣大企業和個人,必須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杜絕“搭便車”、“傍名牌”的僥幸心理,誠信合法開展經營活動,創造屬于自己的知名品牌。
作者:江蘇海輝律師事務所 朱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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